刘鑫,男,中共党员,陕西榆林人。现任文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文艺学专业负责人、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;兼任陕西省喜剧美学研究会秘书长、陕西省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会理事、中华美学学会马克思主义美学专业委员会会员、浙江大学国际文化学院与英国杜伦大学比较现代性研究中心研究员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评审专家、延安大学汉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等学术工作。兼任延安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、延安市宝塔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工作委员等社会服务工作。主要从事延安文艺、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教学与研究;曾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、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。 1997年至2001年就读于延安大学汉语教育专业(1999年至2001年在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,接受延安大学师资委托培养),文学学士;2001年毕业留校,从事文艺学教学工作。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西北大学文艺学专业,文学硕士;2012年受聘副教授,2013年受聘硕士生导师;2016年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接受教育部“马工程”《西方美学》示范教学培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