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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6-05-04|点击数:
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
《延安大学关于对“存在问题”硕士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》经2016年5月3日校务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为抓手,努力使我校研究生培养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。
附件:延安大学关于对“存在问题”硕士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
延安大学
2016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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