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您的位置: 网站首页>> 公告新闻文件>> 文件发布>> 正文
时间:2014-06-04|点击数:
各高等学校:
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,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4〕14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。
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
2014年5月21日
上一篇: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下一篇: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