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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表彰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

时间:2021-11-26|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[2019]19号)《延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(延大发〔201454号)等工作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,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、公示和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、公示并报教育厅审定,教育部批准我校40名硕士研究生荣获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获奖同学每人获得奖学金2万元。

学校希望以上受表彰的研究生能够再接再厉、勇于创新,争取更大的进步;同时希望全校广大研究生同学以他们为榜样,严格要求自己,刻苦钻研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。

 

附件: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延安大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11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