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您的位置: 网站首页>> 公告新闻文件>> 通知公告>> 正文
时间:2021-10-10|点击数:
各学院、各单位:
根据《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》(延大发﹝2018﹞7 号)相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、院系推荐、专家评议和公示环节, 决定聘任王俊虎等23人为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,聘期为2021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特此通知。
附件: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名单
延安大学
2021 年 10 月 9日
上一篇:关于对延安大学研究生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编制延安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的通知